Wednesday, August 26, 2009

Week 19 - 马来西亚,亚洲魅力所在

正当我们的旅游部,不惜花了几千万,甚至几亿,努力向全世界的人民,介绍大马。可是他们的宣传效果,都不及彭亨回教法庭有效(听好,是彭亨)。因为彭亨的回教法庭,只在处理一件简单的案子后,全世界都把注意力,放在大马的身上。

卡迪卡,一位普通的平民,在这件事,不只让全国人民认识他,甚至全世界都知道他的存在。在这次的下判中,卡迪卡被判鞭打6下,罪因---喝酒。

不过,这样的刑法,我国媒体没有大事报道,因为是彭亨的回教法庭。如果换做是在民联执政的州属,可能连3岁的小孩都知道有这件事。

虽然说,回教徒不应该喝酒,但是,6鞭的刑法,和强奸的罪行一样,只是喝酒不必坐牢。贪污滥权,朋党裙带,中饱私囊,都不必鞭打。

所以,旅游部介绍的没错,我们有世界出名的海岛,世界最高的建筑,宇宙最大的法庭,125亿的白象。绝对是亚洲魅力所在。

去过马来西亚,才知道牵手也会中三万;去过彭亨,才知道喝酒也会中rotan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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